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三章 企业信用等级的认定标准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企业信用等级的认定标准 第十七条 未被海关认定为高级认证企业、认证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的,海关按照常规企业实施管理。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