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高级认证企业的认证标准和程序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高级认证企业的认证标准和程序 第十五条 企业申请成为高级认证企业的,应当向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海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