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1987年) 第四章 走私行为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1987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走私行为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违反《海关法》,海关可以视情节暂时停止给予特定减免税优惠,暂时取消其报关资格,或者吊销有关当事人的报关员证书。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