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2005年11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3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