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考生违反考试应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作弊论处:
以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威胁、侮辱、殴打考试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重扰乱考场秩序的;
考生答案雷同的。
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由评卷专家组确定。
以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威胁、侮辱、殴打考试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重扰乱考场秩序的;
考生答案雷同的。
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由评卷专家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