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章 考试实施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考试实施 第十四条 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应当于考试前1个月内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副证。 考生凭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主证、副证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