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2005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进口货物收货人超过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海关依法应当征收滞报金的,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