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2025年) 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2025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涉及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对外贸易救济措施,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加征关税措施,为征收报复性关税而实施加征关税措施的货物或其加工制成品,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并执…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二十五条 海南自贸港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减免税、离岛免税的监管,打击走私,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其他本办法没有规定的监管事项,海关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走私行为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规定由海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由海关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的规定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