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2025年) 第四章 海南自贸港内监管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2025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海南自贸港内监管 第十九条 海关对海南自贸港内“零关税”货物以享惠主体为单元实施电子账册管理,对“零关税”货物进出转存和耗用等情况实施监管。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