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进出境游艇及其所载物品监管暂行办法(2011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游艇进境时或者实际出境2小时前,游艇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的游艇服务企业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和纸质申报单形式向海关申报,办理进出境手续,并提交下列单证:

海事管理机构核准游艇进境的文件或者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游艇进出境申报单(式样见附表2);

游艇所载人员名单及个人物品清单;

游艇所载物料清单;

国籍证书和所有权证书;

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