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章 免税品销售、运送和提取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免税品销售、运送和提取 第十条 免税商店应当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将离岛旅客所购免税品施加封志,并运送至机场隔离区内提货点。 在离岛旅客提取前,免税商店应当确保已售免税品外部封志完好。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