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05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五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报关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004) 第六章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