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章 出口监管仓库的设立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出口监管仓库的设立 第十条 企业申请设立出口监管仓库,应当向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递交以下加盖企业印章的书面材料: 《出口监管仓库申请书》; 仓库地理位置示意图及平面图。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