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出口监管仓库的设立 第九条 申请设立出口监管仓库的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十条 企业申请设立出口监管仓库,应当向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递交以下加盖企业印章的书面材料: 第十一条 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受理、审查设立出口监管仓库的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设立出口监管仓库的… 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出口监管仓库的企业应当自海关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申请验收出口监管仓库。 第十三条 出口监管仓库验收合格后,经海关注册登记并核发《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方可以开展有关业务。《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