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章 对加工区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第二十七条 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其出口退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11年) (二) 第三章 对加工区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 第二十七条 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其出口退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二) 从区外进入加工区供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使用的生活消费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等,海关不予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