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2005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主管海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员驻免税商店进行监管,免税商店应当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