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对园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海关监管货物,园区主管海关可以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