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2006年) 第二章 对交易所及其会员的管理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2006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对交易所及其会员的管理 第七条 会员应当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材料向交易所海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会员经登记后,可以办理交易所与所外境内之间的钻石进出口报关手续,也可以办理交易所与境外之间的钻石进出备案手续。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