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200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2006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