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2006年) 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2006年) 第三章 第三章 对交易所与境外之间钻石进出的监管 第十一条 从境外进入交易所和从交易所出境的钻石,由会员或者由其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以下简称报关企业)向交易所海关备案,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第十二条 钻石从境外直接进入交易所的,海关不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第十三条 钻石从交易所出境的,海关不出具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的有关单证。 第十四条 钻石从境外以货运方式进入交易所的,会员或者报关企业应当向交易所海关办理提前报关手续,向入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未办妥提前报关手续的,应当按照直转方式办理转关… 第十五条 钻石从交易所以货运方式出境的,应当按照出口转关运输方式办理自交易所至出境地海关的手续。 第十六条 随身携带钻石进境的,应当向交易所海关提前申报,并凭交易所海关出具的备案清单到进境地海关办理钻石入境手续。携带进境的钻石经进境地海关施用关封后,应当到交易所海关办…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