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2006年) 第三章 对交易所与境外之间钻石进出的监管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2006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对交易所与境外之间钻石进出的监管 第十六条 随身携带钻石进境的,应当向交易所海关提前申报,并凭交易所海关出具的备案清单到进境地海关办理钻石入境手续。携带进境的钻石经进境地海关施用关封后,应当到交易所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