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监管暂行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监管暂行办法(2025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支持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下简称商务合作区)高质量发展,规范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