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监管暂行办法(2025年) 第二章 商务合作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监管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监管暂行办法(2025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商务合作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监管 第八条 对进区的境外人员,海关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指定地点实施入境卫生检疫,上述人员自国际侧联检区进区。对出区离境的境外人员,海关在国际侧联检区开始实施出境卫生检疫。 第二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