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四章 行政复议案件审理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行政复议案件审理 第十七条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适用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指定行政复议人员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