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2001年) 第六章 完税价格的审定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2001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完税价格的审定 第三十六条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海关就如何确定其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出书面说明。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