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1999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1999年) 第四十七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复议法律文书的送达,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