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2007年)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处理决定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2007年) 第六十七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处理决定 第六十七条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由海关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