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2003年) 第四章 关衔的晋级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2003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关衔的晋级 第十七条 关衔晋级的批准权限适用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第十六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