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2003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术语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费用的支付”是指买方以各种方式支付的全部特许权使用费,包括实付和应付。
本办法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数据处理设备使用的程序或文档。
本办法所称“专有技术”,是指以图纸、模型、技术资料和规范等形式体现的尚未公开的工艺流程、配方、产品设计、质量控制、检测以及营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经验、方法和诀窍等。
本办法所称“技术培训费用”,是指基于卖方或与卖方有关的第三方对买方派出的技术人员进行与进口货物有关的技术指导,进口货物的买方支付的培训师资及人员的教学、食宿、交通、医疗保险等其他费用。
本办法所称“轻度加工”是指稀释、混合、分类、简单装配、再包装或其他类似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