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2005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在巴基斯坦加工、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项下的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规定的,巴基斯坦为其原产国。该标准是本规定的组成部分,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