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产品结转至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未经加工的保税进口料件不得结转。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