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2008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C类管理:

有走私行为的;

1年内有3次以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1年内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款累计总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

1年内有2次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的;

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