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从新西兰直接运输进口的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原产国为新西兰,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中的《中新自贸协定》协定税率:
在新西兰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
在新西兰一方或者中国、新西兰双方境内生产,并且全部使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原产材料的;
新西兰非完全获得或者生产,但符合《中新自贸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见附件1)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工序等要求的。
附件1所列《中新自贸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发生变化时,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