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在冰岛境内,使用非冰岛原产材料生产的货物,符合《中冰自贸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该货物所对应的税则归类改变标准的,应当视为原产于冰岛的货物。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