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1999年) 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 第二节 船舶的扣押与拍卖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1999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 第二节 船舶的扣押与拍卖 第三十六条 拍卖船舶委员会应当在拍卖船舶前,展示被拍卖船舶,并提供察看被拍卖船舶的条件和有关资料。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