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2011年)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2011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五条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机构调查船舶污染事故,应当勘验事故现场,检查相关船舶,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