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15年) 第四章 海事行政处罚程序 第四节 听证程序 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15年) 第一百零一条 第四章 海事行政处罚程序 第四节 听证程序 第一百零一条 延期、中止听证的情形消失后,由主持人决定恢复听证并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听证参加人。 第一百条 目录 第一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