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1990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1990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及国家有关物价法规收取运输费用的,由物价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