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2019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

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技术咨询;

建筑物调查与鉴定;

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