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年) 第六章 法官的考核、奖励和惩戒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法官的考核、奖励和惩戒 第四十七条 法官涉嫌违纪违法,已经被立案调查、侦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暂时停止其履行职务。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