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年) 第五章 法官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法官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 法官申请辞职,应当由本人书面提出,经批准后,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