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1995年) 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1995年) 第三十九条 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 第三十九条 辞退法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