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57年)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57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合作社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确系出于本单位行政管理负责人的命令的,处罚行政管理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