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57年)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57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或者加重处罚: 后果较重的; 屡经处罚不改的; 嫁祸于人的; 拒绝传问或者逃避处罚的。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