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应当遵循方便、迅速、准确、节省的经营方针,为旅客和托运人、收货人、承运人提供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主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