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 第四章 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三十七条 人工回灌补给地下饮用水的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