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第三节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节 城镇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四条 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四十六条 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