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 第七章 权益保护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 第六十九条 第七章 权益保护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账款支付保障工作,预防和清理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强化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加强对拖欠账款处置工作的统筹指导,对有争议的鼓励各方协商解决,对存在重大分歧的组织协商、调解。协商、调解应当发挥工商业联合会、律师协会等组织的作用。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