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二章 民用航空器 第三节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二章 民用航空器 第三节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第三十二条 从事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和民用航空油料供应、测试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