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六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六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六节 第六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六节 旅客权益保护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机场运营人应当以保证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提供良好服务为准则,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制定运输总条件等格式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予以公布,并在售票等环节中明确告知旅客。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机场运营人应当合理安排运力、调配资源,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减少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或者取消。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销售代理人、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航空信息企业等参与民用航空运输服务的单位应当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个人信息保护…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机场运营人、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应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投诉受理方式等信息,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受理、处理投诉,并及时向…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目录 第一百五十二条